【防災】台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

  1. 颱洪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道路、橋樑相關規定
  2. 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
  3. 本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4. 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木柵機廠附設停車場颱洪期間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5. 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發市場緊急災害期間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6. 台北花木批發市場災害期間配合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7. 其他
  8. 台北市境轄及跨市聯絡橋樑、台北市快速道路及高架道路颱洪期間原則禁止停放車輛地點
  9. 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車種
  10. 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開放紅黃線區域

颱洪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道路、橋樑相關規定

  1. 市區平面8公尺以上道路開放停車限制條件:
    1. 順向靠邊停放,禁止併排。
    2.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前及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禁止臨時停車。
    3. 隧道、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均維持禁止臨時停車。
    4. 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禁止臨時停車。
    5. 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
  2. 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
    1. 橋樑、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均禁止臨時停車。但環河平面快速道路(光復橋至華中橋段)北往南外側一車道開放汽車停放(詳參「台北市境轄及跨市聯絡橋樑、臺北市快速道路及高架道路颱洪期間原則禁止停放車輛地點」)。
    2. 若經台北市(下稱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開放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之限制條件:
      1. 僅准順向靠右停放,禁止併排停車或斜停,匝(引)道及其出入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
      2. 高架道路、快速道路禁止停放機車。
      3. 當橋樑有快慢分隔島時,車輛應順向停放於最外側快車道,機慢車道禁止停車。
      4. 汽車駕駛人應攜帶手電筒,並注意往來車輛及步行時之安全,並於車輛前擋風玻璃預留電話號碼,以利聯絡。
      5. 信義快速道路不開放停車。
  3. 開放停車期間:
    1. 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仍正常上班上課,則依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訂定之「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實施相關開放緊急停車措施,並配合前開計畫區域範圍內之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相關事宜。
    2. 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關閉,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本市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但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不開放停車(詳參「台北市境轄及跨市聯絡橋樑、臺北市快速道路及高架道路颱洪期間原則禁止停放車輛地點」),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 。
      1. 若某區域預測可能淹水嚴重,則由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緊急應變小組研擬該區域開放快速道路(引道、匝道除外)、高架橋與橋樑附條件開放停車方案。(信義快速道路不開放停車),開放前先行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聯繫協調後再行提報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同意後開放。
      2. 若已恢復上班上課,隔日各河域疏散門仍關閉,則依「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實施相關開放緊急停車措施,並配合前開計畫區域範圍內之路邊收費停車格停止收費相關事宜。
  4. 停止開放時機:自恢復上班日上午7時(例假日為上午8時)或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停止開放停車起。
  5. 其他:
    1. 連接新北市之8公尺以上聯絡道路紅黃線及橋樑於颱洪期間,緊急開放停車及停止開放時間點應加強聯繫。相關緊急開放黃紅線、學校及其他場所之停車及停止時機訊息,由台北市政府(下稱本府)各權管單位發布新聞。
    2. 本市疏散門完成關閉時機若在凌晨0時至上午9時之間,則開放紅黃線停車時間提前至前一日晚間22時前(開放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時間以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之新聞稿為準)。
    3. 違反管制規定提前停車或遲延移車者,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逕予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
    4. 本市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南北快速道路、水源快速道路、建國南北高架道路、基隆高架道路、信義快速道路、市民大道及環東大道之出入口匣道嚴格禁止臨時停車。違反管制規定者將加強取締。

本市各河域疏散門關閉因應臨時停車需求開放紅黃線適當區域範圍計畫

  1. 計畫依據:依據本市市政會議市長裁指示事項及本局95年7月24日「研商颱風期間本市開放紅黃線停車時機、範圍暨相關作業」會議紀錄辦理。
  2. 計畫目標:
    1. 紓解本市各河域疏散門於關閉後,堤外停車車輛駛離堤外之臨時停車需求。
    2. 維持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
  3. 計畫範圍(詳參「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車種」)
  4. 計畫內容:
    1. 本市位於盆地中央,地勢低漥,基隆河、景美溪、新店溪、淡水河三面環繞,每到雨季或豪雨、颱風來襲,河川洪流量迅速增加,容易造成水患。為因應本市各河系水域疏散門關閉後臨時性停車需求規劃「疏散門關閉後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範圍」計畫,本計畫必要時得隨時檢討修訂之。
    2. 開放停車地點(詳參「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開放紅黃線區域」)。
    3. 限制條件:
      1. 順向靠邊停放,禁止併排。
      2.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前及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禁止臨時停車。
      3. 橋樑、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均禁止臨時停車。
      4. 隧道、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均維持禁止臨時停車。
      5. 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禁止臨時停車。
      6. 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
    4. 開放停車期間:颱洪期間各河域疏散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仍正常上班上課,則開放前開計畫區域範圍內之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開放停車。
    5. 停止開放時機:自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停止開放停車起(應變中心交通組電話:(02)2758-4142)。
  5. 配套措施:開放區域範圍內之路邊收費停車格於開放期間暫停收費。
  6. 宣導措施:
    1. 召開區里說明會。
    2. 設置標誌牌:
      1. 疏散門口及越堤道路。
      2. 開放區域範圍內收費路段。
    3. 印製宣傳單夾單宣導:
      1. 夾單宣導:每年防汛期前開始對停放堤外停車場車輛夾放宣導單。
      2. 颱洪期間堤外停車場:車輛只出不進,由停車管理員及交通助理員於出口協助宣導。
    4. 發布新聞稿:
      1. 本計畫實施前。
      2. 本計畫實施表單的底部。
    5. 洽詢專線:
      1.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緊急應變小組:(02)2458-4142
      2.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服務臺:(02)2726-9600(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3.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洽詢專線:(02)2759-0666 # 6401~6406。
    6. 網站查詢:
      1. 台北市政府:http://www.taipei.gov.tw
      2.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http://www.dot.taipei.gov.tw
      3.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http://www.pma.taipei.gov.tw

本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1. 開放停車期間:自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或學校停止上課期間於本市疏散(水)門開始關閉1小時前,至恢復上班上課日上午7時止(如逢假日延至上午8時)。
  2. 請車主於前款恢復上班上課時前將車輛駛離校園,屆時未履行者,依規定通報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強制拖吊。
  3. 學校應事先公告周知,開放緊急停車使用時間,停放地點及相關使用規定。
  4. 學校應事先規劃停車位置、動線及引導指標;並於學校正門口標示停車空間進出口動線。
  5. 為顧及風災可能造成停電,學校電動門應事先預為開放,開放期間請學校校警或保全公司加強巡邏。
  6. 車主應遵循學校規劃停車動線行駛及停放指定之位置。
  7. 學校應公告說明,學校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時車主應自行評估,停放期間車輛如有任何損毀或因校園屬低窪地區淹水而致車輛受損,學校不負保管、毀損責任;並請車主留下聯絡電話。

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木柵機廠附設停車場颱洪期間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1. 開放停車期間,自本市疏散(水)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至恢復上班日上午8時止。
  2. 開放停車期間免付停車費。
  3. 停車逾前項開放免付費期間者,自恢復上班日上午8時起,依本場臨停費率計費。
  4. 停車逾開放免付費期間7日仍未駛離者,將移置適當場所並收取移置費用及保管費。
  5. 停放車輛時,車主須將聯絡電話,留於車輛擋風玻璃上。
  6. 本停車場僅提供場地供車輛臨時停放,車主應自行妥善照料車輛及車內物品(貴重物品勿放置車內)。車輛及車內物品如有毀損滅失時,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7. 車主停放車輛後,須立即離場,不得逗留。

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發市場緊急災害期間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1. 實施目的:遇颱洪或特殊災害期間,為配合政府緊急疏散市民車輛措施,以減少居民財產損失。
  2. 實施屬性:緊急與臨時性。
  3. 開放停車期間:本市疏散(水)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至恢復上班日上午8時止。
  4. 開放停車之作業:
    1. 為避免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承銷人、採購車能順利進場,將於市場入口處張貼告示限定開放部分停車之樓層。
    2. 開放停放場地限為第二批發市場頂樓停車區部份停車位。
    3. 由專人於入口處、各樓層及出口等疏導車輛停放,以順向停放,不阻礙交通動線為原則。
    4. 汽車停妥後,應於車輛前擋風玻璃預留聯絡電話,以利聯絡。
    5. 開放樓層之車位停滿時,隨即停止進場。
  5. 注意事項:
    1. 嚴格限制車體高度(總車高1.8公尺以內),避免超高損及建築物設施;違者,照價賠償。
    2. 停放位置以不妨礙其他車輛移動為原則,並嚴禁停放開放區域以外之停車位,違者,本場得逕行移動違規車輛。
    3. 購買月票者,進場時應確實將證件放置車輛前擋風玻璃,俾利分辨查證。
  6. 收費方式:開放停車期間照規定收費。

台北花木批發市場災害期間配合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1. 實施目的:遇颱洪或特殊災害期間,為配合政府緊急疏散市民車輛措施,以減少居民財產損失。
  2. 實施屬性:緊急與臨時性。
  3. 開放停車期間:本市疏散(水)門實施「只出不進」管制時至恢復上班日上午8時止。
  4. 開放停車之作業:
    1. 本市場開放一樓停車場供民眾停車,可停放數量約40輛,並於市場周遭張貼公告。
    2. 執行期間由本市場警衛人員疏導車輛停放,並加以管制。
    3. 停車收費依本市場原有收費方式辦理(日夜均為1小時20元)。
  5. 其他注意事項:違反管制規定提前停車或遲延移車者,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逕予拖吊移置並處以罰款。

其他

災害緊急開放停車,由本市防災應變中心視災情機動宣布。


台北市境轄及跨市聯絡橋樑、台北市快速道路及高架道路颱洪期間原則禁止停放車輛地點

  1. 與新北市銜接之聯絡橋樑系統:
    1. 淡水河系:重陽橋、臺北橋、忠孝橋、中興橋。
    2. 新店溪系:華江橋、萬板大橋、華翠大橋、光復橋、華中橋、中正橋、永福橋、福和橋。
    3. 景美溪系:景美橋(新)、景美橋(舊)、景美溪橋、寶橋。
  2. 臺北市境轄不開放供民眾緊急停車橋樑:士林區百齡橋(基隆河)、士林橋(雙溪)、南港區南深橋(四分溪)、南港橋、力行橋、弘道橋、福山橋及民權橋(均為大坑溪)。
  3. 臺北市境內快速道路及高架道路系統:
    1. 堤頂大道、環東大道、水源快速道路、環河南北快速道路、 信義快速道路、洲美快速道路、新生高架道路、建國高架道路(含辛亥路高架段)、市民高架道路、基隆高架道路等十條。
    2. 環河平面快速道路(光復橋至華中橋段)北往南外側一車道開放汽車停放。

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車種

水域 停車場名稱 車種
基隆河
(左岸)
大佳河濱公園停車場(濱江疏散門至林安泰疏散門間) 大型車
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基7) 汽車
觀山河濱公園停車場(基5)
塔悠河濱公園停車場(基6)
百齡堤外停車場
百齡槌球場堤外停車場
通河西街1段堤外停車場
基隆河
(右岸)
美堤、彩虹河濱公園停車場 汽車
三腳渡堤外停車場
劍潭抽水站停車場
淡水河 大稻埕(淡5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汽車
延平(淡3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延平至大稻埕疏散門間防汛道路
桂林(淡1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雙園平面停車場
新店溪 華中堤外停車場(市場處) 大型車
汽車
華中橋堤外(一)平面停車場 汽車
華江疏散門堤外防汛道路
華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大型車
汽車
環南平面停車場 汽車
果菜公司停車場
馬場町紀念公園平面停車場(市場處)
環南市場堤外停車場
景美溪 木柵動物園堤外停車場 汽車

台北市颱洪期間強制移置滯停車輛堤外停車場/開放紅黃線區域

水域 停車場名稱 開放紅黃線區域
基隆河
(左岸)
大佳河濱公園停車場(濱江疏散門至林安泰疏散門間)
  1. 濱江街(佳國小以東)
  2. 撫遠街(悠路至濱江街)
  3. 塔悠路(權東路五段至撫遠街)
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基7)
觀山河濱公園停車場(基5)
  1. 三民路以東
  2. 塔悠路以西
  3. 民權東路五段(不含)以南
  4. 健康路以北
塔悠河濱公園停車場(基6)
美堤、彩虹河濱公園停車場
  1. 基湖路(堤頂路至樂群一路)
  2. 基湖路112、120、145、151、157、166巷
基隆河
(右岸)
百齡堤外停車場 中正路(通河西街至環河北路)(不含)以北區域範圍
百齡槌球場堤外停車場
三腳渡堤外停車場 承德路四、五段(承德橋至基河路) 以西區域範圍
劍潭抽水站停車場
淡水河 大稻埕(淡5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1. 涼州街(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南
  2. 市民大道(不含)(環河北路至延平北路)以北
  3. 延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以西
  4. 環河北路(市民大道至涼州街)(僅開放東側-南往北方向)以東之區域範圍
延平(淡3號)散門堤外停車場
延平至大稻埕疏散門間防汛道路
桂林(淡1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1. 康定路以西
  2. 萬大路(艋舺大道至西藏路)以西
  3. 西藏路(萬大路至中華路)以南
  4. 中華路二段(西藏路至水源路)以西之區域範圍
    區域範圍內:
    1. 水源快速道路(不含)
    2. 環河南路一、三段(不含)
    3. 環河南路二段(不含環河南路三段至西藏路)
    4. 環河快速道路(不含)
    5. 萬大路(東園街至新3號疏散門,不含華中疏散門)
雙園平面停車場
新店溪 華中堤外停車場
華江疏散門堤外防汛道路
華江疏散門堤外停車場
環南平面停車場
果菜公司停車場
馬場町紀念公園平面停車場
環南市場堤外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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